董事委員會

董事會
董事會的主要職能是帶領和管理本公司及其業務,確保管理層作出的行為以本公司的最大利益為本。
董事會已委任5個董事委員會,分別為行政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各委員會根據其清楚釐定的書面職權範圍監察集團事務的各特定範疇。董事會定期檢討其委派予董事委員會之責任,以確保有關之委派切合所須。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按照適當建立的企業管治常規及清楚訂明的職責範圍運作,此等常規及職責乃根據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定及監管要求規定,旨在加強董事之責承。
行政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領導本集團業務的日常運作。作為管理層團隊之一部分,行政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所有委員會成員均為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於1999年10月13日成立審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主席擁有上市規則第3.10(2)條要求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
委員會主要功能為檢討及監察本公司與其核數師之關系、監察本公司財務資料之真實性,及監管本公司財務申報制度及內部監控程序。
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0年3月成立薪酬委員會(其英文名稱前為Compensation Committee)。委員會大部分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要功能為釐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釐定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
提名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5年3月31日成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大部分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要功能為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並為配合本公司的企業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及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風險管理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9年11月27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所有委員會成員均為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要功能為監察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及監察及監控企業風險管理計劃及相關方案的執行情況。